报废汽车7年未检还敢上路?交警:严罚
现在机动车三次未检将强制报废汽车,但是有一个车主已经7次未年检了,竟然还开着车大摇大摆的行驶在路上,被长春交警查获。近日,为扎实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1月7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报废汽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12月10日、11日两天,为进一步提升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工作部署,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2月11日9时4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分中心集成指挥平台指令,在长清公路有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存在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嫌疑。二中队民警立即展开拦截,并于9时55分许在双阳区鹿城大街将嫌疑车辆截停。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比对,该车年检至2011年8月,已经长达7年多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定为达到报废汽车标准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邱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违法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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