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报废在生活中常见误解
北京车辆报废在生活中常见误解:很多车主都知道连续三个验车周期未验车,将强制车辆报废,但是很多车主对这项规定理解的不正确,导致车主验车不及时而吃亏。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车辆报废。
注: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连续3年
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车辆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是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打算买超大型fu特F150等美国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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