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该由谁来回收?
正当重庆市各大媒体为一家刚刚成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高唱“引入竞争”、“打破垄断”的赞歌时,国家商务部却一纸信函,要求取消该企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一场废车回收行业可否打破总量控制、引入市场竞争的争论就此拉开———
“物华”———一石击起千层浪
2003年的7月下旬,重庆市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喜添“新丁”,由重庆市商委批准、以经营报废汽车为主业的重庆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挂牌成立。同期的重庆各大媒体分别以《回收报废汽车破除垄断》、《汽车回收:垄断冰破》等标题为“新丁”贺喜。预言“物华”的降生标志重庆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市场竞争、打破垄断”时代的来临。
就在重庆媒体赞歌唱罢之后,时隔仅3个月,国家商务部给重庆市商委发函,称重庆商委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诸多法规,并责成重庆商委按有关规定尽快予以纠正。实质上是要求取消物华公司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
为什么要对重庆物华说“不”?商务部认为,为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国内报废汽车回收行业,2001年6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根据该办法制定了对行业企业总量控制的具体方案,北京、上海各设4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重庆、天津各设2家,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设1—2家,地级市只设1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重庆市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设重庆金属回收公司和重钢集团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了资格论证,批准了这两家企业为重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而在接到商务部信函后,重庆市商委并没有立即遵照执行。他们认为,“物华”是合法出生。因为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公安部和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和“资格认证”的行政审批。
“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有利于行业发展。”重庆市商委认为。
双方都搬出了各自的规章,形成了相持不下的局面。
重庆———“僧多粥少”使人愁
但是,重庆市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是不是应该“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呢?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重庆报废汽车回收能力远远大于报废汽车量,而且报废汽车量还呈逐年下降趋势。没有再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必要,它将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报废汽车回收网络的重复建设,设备、人员的大量浪费,更为严重的是会引发低水平的恶性竞争。
重庆市作为钢铁企业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联营的试点城市之一,重庆钢铁集团负责回收集团内部汽车和销毁重庆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的报废汽车,重庆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负责重庆报废汽车回收。
在物华公司成立前,两家企业配合默契,运行良好。这一联营模式对于从源头上控制报废汽车拼装后流入市场非常有效,自从实施以来重庆市几乎没有发现拼装车上路的现象。重庆报废汽车管理因此多次获得国家的表彰和肯定。
“但是在物华公司成立后,事情就完全变了。”重庆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据这位人士介绍,重庆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设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38个,从业人员近2000人。而重庆市汽车保有量只有近50万辆,其中还包括农用车和摩托车在内,由于报废汽车政策调整报废汽车的标准变动,汽车年报废量每年大约在6500辆。另外,因为重庆市地处山区,交通落后,报废汽车量不平衡,有的区县一年报废100辆左右,有的甚至一年才10—20辆。
由于“僧多粥少”,现有的回收企业都面临着严重开工不足、下岗人员大量增加的情况。重庆市下属的潼南县金属回收公司原有职工12人,目前仅有6人上岗,其余职工下岗多年,无法安排;而万州区原有职工49人,仅有16人上岗。
由于物华公司的参与,使重庆原本良好的管理体制和回收秩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物华公司针对重庆金属回收公司在各区(市)县已设立的回收网点,又对应重复设立了网点,两个企业的网点合起来达到近70家,造成设备、人员的大量浪费。
记者在采访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和重庆的一些人士时发现,他们都普遍反对在一个地区重复设立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或网点,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中介费或回扣形式变相提高价格,形成不正当竞争,也难免出现拼装报废汽车进入市场的现象。这些对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将产生的负面效应,会引发低水平的恶性竞争。
看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没有真正促进重庆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
行业———全靠“垄断”来治家
为何重庆市对商务部特发的信函也暂缓执行呢?长期从事再生资源市场研究的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认为,由于少数地方片面地认为国务院“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就意味着审批的放开,目前全国有一些城市有突破国家报废汽车总量控制的迹象,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国家对报废汽车的管理必将失控。
据刘坚民介绍,2001年,为了防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恶性竞争,同时考虑到汽车拥有量有限,回收企业数量不宜过多,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适度规模发展,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当时报废汽车回收秩序混乱、非法拼装车泛滥的实际情况,国务院以“307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307号令规定:“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国务院307号令精神,下发了《关于印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各地政府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予以实施。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经过清理整顿,取缔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和非法回收拆解企业200多个,使倒卖报废汽车和“五大总成”以及拼装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通过总量控制和资格认定,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已从近千家,逐步控制到360多家,基本遏制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多年来的混乱状况。
刘坚民会长告诉记者,重庆的问题绝不是偶然现象,全国有许多城市都有突破国家报废汽车总量控制的迹象,比如四川和青海就分别取消了省经贸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的审批权,其依据是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因此,国务院307号令在执行中与24号文件产生矛盾,造成一些地方出现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秩序混乱的局面,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国家对报废汽车的管理必将失控,刚刚理顺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又会出现混乱,其后果不堪设想。究其原因,是人们误解了国家的有关政策。
其实,2002年底,国家经贸委又发布声明:国务院24号文件取消的只是“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认证的审批权,各省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2003年7月,在原国家经贸委有关报废汽车的管理职能划归商务部后,商务部特地颁布公告,重申原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总量控制继续有效。
出路——回收拆解销售一体化
刘坚民会长认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是企业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公益性行业,而且,报废汽车又属于特殊商品,不宜开展市场竞争。目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还应该进行总量控制,不宜放开,并按照国务院307号令进行规范管理,如果不严格控制和依法规范管理,就会阻碍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和四川的现象,可以说是报废汽车管理将发生混乱的前兆,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国家对报废汽车的管理必将失控,刚刚理顺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又将出现混乱状况,其后果不堪设想。刘坚民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防微杜渐,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出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改革的方向何在?
刘坚民认为,对报废汽车的改革应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从源头控制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流入市场为出发点,引导钢铁企业和回收企业采取联营或股份制等形式,逐步形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销售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而不是再回头去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引入竞争机制,陷入恶性竞争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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