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拉大车”还是辆报废汽车 该罚!
近日,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辆重型罐式报废汽车,而车辆驾驶人李某竟只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并且刚过实习期。
当日10时45分,威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自强路与腾飞大街交叉口时,发现一辆沿腾飞大街由北向南行驶的冀A牌照红白色重型罐式货车不仅车体锈迹斑斑疑似报废汽车,而且有刺鼻味道的不明液体滴落,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李某称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也不能提供车辆的行驶证。
执勤民警遂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核实。经过网上信息核对,驾驶人李某系南宫市明化镇人,所驾车辆已达报废汽车年限。李某于去年9月初次取得了C1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并且距离这次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查处时,李某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十天。
目前,李某驾驶的该重型罐式货车已被依法强制收缴送往报废汽车厂,其C1驾驶证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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